关于制订2018级(秋)上海开大各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的通知【教务﹝2018﹞24号】

时间:2018-09-28浏览:212设置


学院、分校(教学点):

2018级(秋)上海开大学生学号、班级已生成,请各学院、分校(教学点)按要求制订本学院、分校(教学点)2018级(秋)上海开大本、专科各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提交日期为928日——1014日。

操作步骤: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2.在“教学管理”模块的“培养方案”菜单中选择“实施性培养方案制订”子菜单;

3.2018级(秋)上开本、专科各专业进行实施性培养方案制订(“有无认定”栏显示为“否”);

4.完成各模块开设课程及开设学期确认后,单击“保存”并“返回”;

5.核查“有无认定”栏是否已显示为“是”。

联系人:李韬老师  联系电话:25653162

特此通知!

谢谢配合!

上海开放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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