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主持(责任)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0﹞ 10号

时间:2020-06-01浏览:875设置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主持(责任)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010

  

各有关学院:

上海开放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主持(责任)教师(以下简称主持教师)聘任工作于61日-614日进行,请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按时做好主持教师的聘任工作,为下学期的教学和教材征订等工作做好准备。

一、课程主持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本课程所属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能够严格履行上海开放大学课程主持的各项工作职责和规范。

3.较熟练地掌握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能通过上海开放大学学习平台主持课程教学工作。

4.管理部门人员承担教学任务的,应满足相关任职要求,承担与自身专业背景相符的课程主持及教学辅导(含实践指导)等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参与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5.兼职课程主持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当于(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行业资质。高校教师需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6.兼职课程主持教师应熟悉开放教育教学特点,具有开放大学课程教学经历,且需具有两年以上本学科授课经历。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

二、工作安排

1.有意愿竞聘课程主持教师者,递交竞聘表(附件1)至各课程所属学院。首次参加竞聘者需同时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2.各学院将经学院审核后的课程主持教师信息在614日前完成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填报。

3.首次担任我校课程主持教师者,学院需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获取教师的工号,并将教师有关信息录入上海开放大学师资管理平台。

4.聘任的课程主持教师由各学院颁发主持教师教学任务书,完成各课程主持教师聘任工作。

三、注意事项

1.课程主持教师原则上应由总校专任教师承担,如因情况特殊确需聘请非总校专任教师的须注明详细理由。各学院须严格控制非总校专任教师担任课程主持教师的课程门数和总人数。

2.不同专业相同专业层次、相同课程名称的课程应由同一位教师主持。

3.开课大表中2020(秋)第一学期的课程可能会因招生情况有所调整,届时学历教育部教务管理科会将调整的课程信息及时告知各学院。

4.国家开放大学2020(秋)专业规则尚未下发,现根据2020级()专业规则编制2020(秋)第一学期开课大表。待国开专业规则正式下发后如有变化,教务管理科将及时告知各学院。

  

附件:

附件1:上海开放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主持(责任)教师竞聘表.xls

附件2:上海开放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主持(责任)教师竞聘课程汇总表(2020.6.1).xls  

  

  

  

  

上海开放大学

学历教育部、人事处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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