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中高职立交桥”试点专业“沟通课程”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的通知(沪开大教(2017)46号)

时间:2018-07-06浏览:941设置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为深入推进“中高职立交桥”试点项目,推进中职校和我校学习成果的互认,避免学生在中职和高职阶段学习内容的重复,我校和市教委教研室共同编制了“中高职立交桥”试点专业“沟通课程”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核通过,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有关工作要求通知详见附件。

201746.pdf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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