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各学院、分校(教学点)2020春学期
开课大表的通知
教务﹝2019﹞ 27号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2020春学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上海开大总校开课大表(初稿)及分校开课大表(初稿)已制订完成,请各学院、分校(教学点)于11月9日-11月22日核对本学院、分校(教学点)各年级各专业2020春学期计划开设的课程【不含2020级(春)新生课程】,特别要关注只有一所分校开设的课程(见附件),如需要可对已制定的实施性培养方案进行部分调整。
一、核对开课大表的操作流程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SOU系统)→教学管理→教学任务→分校开课大表查询栏目查询、导出本学院、分校(教学点)2020春学期开课大表,仔细校对并确保下学期开设课程与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课程的一致性。
二、调整实施性培养方案操作流程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如需调整课程的开设学期或开设课程,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管理→培养方案→实施性培养方案制订栏目来调整,制订新的实施性培养方案。实施性培养方案调整后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任务→分校实时开课大表栏目查询、导出调整后的开课大表。
三、注意事项
1.对目前无法向后调整开设学期的课程,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必须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的学期开设课程,否则有可能会出现总校不再开设该课程,学生无法按期毕业的情况。
2.根据《关于调整上海开放大学2018级(秋)本学期开设课程的通知》(教务〔2018〕35号),2018级(秋)本专科学生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考核所取得的学分可替代一门通识教育选修课。请各分校务必确认已在2018级(秋)上开本专科各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中添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门课,并相应删掉一门通识教育选修课。
3.2020年春学期开课大表将于第17周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
附件:2020年春学期仅一个分校开设的课程列表
关于核对各学院、分校(教学点)2020春学期开课大表的通知--教务〔2019〕27号.rar
上海开放大学
学历教育部教务管理科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