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各学院、分校(教学点)2022春季学期开课大表及调整实施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24浏览:644设置


关于核对各学院、分校(教学点)2022季学期

开课大表及调整实施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教务﹝2021﹞23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2022季学期(2021-2022学年第学期)上海开放大学总校开课大表(初稿)及分校开课大表(初稿)已制订完成,请于1124-1128日核对本学院、分校(教学点)各年级各专业2022年春季学期计划开设的课程,特别关注只有一所分校开设的课程,如有需要可对已制定的实施性培养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由于国开业务调整,22学期起,国开专业规则的开设学期需与总校建议开设学期保持一致,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查看人才培养方案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SOU系统)→教学管理→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查询栏目,查询、打印不同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核对开课大表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SOU系统)→教学管理→教学任务→分校开课大表查询栏目,查询、导出本学院、分校(教学点)2022学期开课大表,请仔细校对并确保下学期开设课程与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课程的一致性。

三、调整实施性培养方案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如需调整课程开设学期或调整开设课程,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管理→培养方案→实施性培养方案制订栏目来调整,制订新的实施性培养方案。实施性培养方案调整后,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任务→分校实时开课大表栏目查询、导出调整后的开课大表。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在调整实施性培养方案时参考当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纸质合订本中的各项修读要求。在专业课中,特别注意模块课程修读要求,合作办学课程仅供校企合作使用,请勿错选课程。

2.对在系统中无法调整开设学期的课程,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必须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的学期开设课程,避免影响学生按时毕业。

3.国开21秋及以后的专业规则开设学期需与总校建议开设学期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出现学生无法报考的情况。

4.根据学院申请,2022级(行政管理本专科专业软件工程等专业的课程和学期进行了调整(详见附表1),请开设相关专业的分校关注,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5.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自2022学期起,部分上开专业名称和归属进行了调整(详见附表2)。

6.请教务老师特别关注下学期仅一所分校开设的课程列表(见附件),明确该门课程是否确定开设,并加强与相关专业教师的联系。

7.2022季学期开课大表(定稿)将于第18周左右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方式:25654032

  

  

附件1:上海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部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内容清单

附件2:上海开放大学2022春学期高起专专业调整清单

附件32022季学期仅一所分校开设的课程列表

  


关于核对各学院、分校(教学点)2022春学期开课大表及调整实施性培养方案的通知.zip

  

  

  

上海开放大学学历教育部

教务管理科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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