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申请社会实践、毕业实践学分的通知(教学〔2022〕3号)

时间:2022-01-20浏览:466设置

关于调整申请社会实践、毕业实践学分的通知

教学〔20223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教学过程,严格过程管理,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国开教〔20211号)及我校实际情况。经商议,决定对申请社会实践、毕业实践学分作如下规定:

1.国家开大学生,按国开文件“社会实践应在学生获得本专业总学分60%以上后进行”、“课程已修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70%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教学活动”。以上要求从2022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2.上海开大学生,2022春季学期申请毕业实践学分仍按疫情期间通知中64%比例执行。从2022秋季学期开始,按《上海开放大学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沪开大教〔201854号)“……修满教学计划中最低毕业总学分(除毕业论文)的70%以上,完成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提出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申请”。

学校SOU教务系统将按时对以上变动进行调整。请各学院、分校(教学点)认真落实并通知学生,做好实践教学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学历教育部教学管理科。




上海开放大学学历教育部

20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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