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4级(春)上海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01浏览:236设置


关于制订2024级()上海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教务﹝202410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2024级(春)新生学号、班级正在陆续生成,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如确认新生学号已生成完毕,可按要求制订2024级(春)上海开放大学本、专科以及国家开放大学专升本各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并在上海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提交日期为41日—420日。如未收到2024级(春)纸质版培养方案合订本,可联系总校教务管理科。

一、操作步骤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2.在“教学管理”模块的“培养方案”菜单中选择“实施性培养方案制订”子菜单;

3.2024级(春)本、专科各专业进行实施性培养方案制订(“有无认定”栏显示为“否”);

4.完成各模块开设课程及开设学期确认后,单击“保存”并“返回”;

5.核查“有无认定”栏是否已显示为“是”。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在制订实施性培养方案时请参照《上海开放大学2024级(春)人才培养方案》合订本中的各项修读要求。在专业课模块中,需注意合作办学课程仅供校企合作使用,请勿错选课程。

2.切勿遗忘在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上同步制订执行性培养方案,并确保国开一网一平台与上开教务管理系统、总校的课程开设学期信息保持一致,及时关注国开一网一平台QQ工作群的相关通知。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25654032


学历教育部教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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